“伟大社会革命”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论断,标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明确了新时代的发展目标和崇高使命,深刻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逻辑。
蕴含着质变和量变的关系。社会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社会革命专指推动社会“质变”的政治革命。政治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先进阶级以革命的形式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实现新旧生产方式、社会制度的更替。人类社会形态更替一般通过激进的政治革命来实现。广义的社会革命不仅包括政治革命,还包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彻底改造社会的进程;不仅包括社会形态更替的“质变”,也包括维护新生政权、巩固社会形态的持续“量变”。宽泛意义上,凡是构成社会有机体的政治、经济、技术、制度等各种要素出现的重大变革,都可称之为社会革命。历史上曾经出现的“产业革命”和“新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国的改革开放等,都属于社会革命的范畴。
在中国革命史上,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紧密相连,分别表征了狭义的和广义的社会革命。以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和夺取政权为目的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1949年无产阶级革命政权建立之后业已完成,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朝着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目标奋进的社会主义革命仍在进行当中。近代中国独特的国情使得中国社会发展并没有遵循早期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循序渐进模式,而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短暂过渡,跨越了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尽管新生的社会在上层建筑上跨越了资本主义阶段,但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力发展依然要补足功课。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革命是要搞阶级斗争,但革命不只是搞阶级斗争。生产力方面的革命也是革命,而且是很重要的革命,从历史的发展来讲是最根本的革命。”这就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一系列建设和发展历程科学地纳入到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谱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继续发展社会生产,创造出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力,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快速发展中实现动态平衡,最终为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积蓄力量,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任务。
从马克思主义质变和量变关系原理来看,中国社会革命的发展阶段和目标实现体现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通过新民主主义阶段社会革命的量的积累,真正完成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任务,达到了无产阶级掌握全国范围内革命政权的目标,占据统治地位的新阶级才“有可能按照自己的面貌来改造社会”;中国社会的性质发生了质变,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到新民主主义社会,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扫清了障碍。社会主义革命建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之上,是一个既包含“质变”又包含“量变”,表现为“质变—量变”的历史历程。在落后的社会中率先建立起先进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推动具有过渡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步入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形态的“质变”,而随之而来的“量变”则是稳定这一“质变”不可或缺的必要补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施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维护新生的社会主义形态应有的题中之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性“量变成果”。正是在社会主义改革不懈探索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社会才能实现整体跃迁,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意义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是“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同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也是一场具有新的内涵和任务的伟大社会革命,它应当在继承社会主义革命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承担社会主义革命的未竟事业,继续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主体需求,最终将实现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转化为客观现实。因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是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的重要发展阶段。
蕴含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始终,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我们通常以定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方式来总结提炼阶段性特点)。社会革命产生的根源在于基本矛盾的作用,是基本矛盾发展的普遍结果和必然要求。当旧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旧的上层建筑不再适应新的经济基础甚至阻挠社会进步时,就将激化社会矛盾,进而引发社会革命。开展社会革命的目的就在于化解社会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的“伟大社会革命”论,内蕴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深层关系。其一,就矛盾的普遍性而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基本矛盾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阶段。矛盾的普遍性决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在性质上的一贯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一个具体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同样存在着矛盾,而为化解矛盾进行的社会革命必然带有鲜明的社会主义属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就矛盾的特殊性而言,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各个发展阶段将表现为不同的主要矛盾。只有当上一阶段的主要矛盾得到解决后,下一阶段的主要矛盾才会浮出水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了一场关于发展生产力的伟大社会革命,并通过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社会生产力得到长足进步。
在化解主要矛盾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彻底摆脱了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了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跨越。因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但同时也要看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终点。我国在发展中产生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鉴于此,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夺取社会主义革命伟大胜利的总目标,必然要依靠各个阶段性的胜利来实现。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新时代的社会革命任务,就是要围绕主要矛盾开展重点攻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蕴含着理论和现实的关系。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总体概括。在中国近代史上,革命理论与具体国情的脱节一度使社会革命走进了“死胡同”。鸦片战争开启了近代中国的苦难史,在一片“强国保种”“救亡图存”的声浪中,西方世界的社会革命模式成为志士仁人心目中的“救世福音”。以西方社会革命为模板,资产阶级维新派、革命派等粉墨登场,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近代历史已经证明,在一个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任何对西方社会发展道路的机械模仿和生搬硬套都无补于事,资本主义在中国走不通。只有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才能寻找到最适合中国社会的革命理论,找到真正适合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
成功的社会革命不仅需要伟大理论的指引,而且需要与革命现实有机结合。正当中国人民在救亡道路上四处碰壁、不得其法之时,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不仅凿开了资本主义世界的封闭链条,也惊醒了当时一批沉浸于资本主义幻梦之中的中国知识分子。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阶级的结合,诞生了伟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中国社会革命就不再是对西方社会革命的机械模仿。中国共产党认为,只有认清我国的社会现实,进行广泛而深刻的社会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建立一个新中国;也只有进行广泛而深刻的社会革命,才能发展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实事求是作为思想路线的核心,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先后诞生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重要思想成果,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大步迈进,朝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不断进发。
在新时代条件下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必然要求继续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推动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革命现实结合产生的又一次历史飞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它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对新时代条件下经济、政治、文化、法治、军事、外交等社会发展的各方面作出了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为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是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行动指南。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先进政党、先进理念、先进阶级和先进道路结合诞生的伟大成果,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社会主义革命伟大胜利的理论武器,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习近平总书记的“伟大社会革命”论深刻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的理论逻辑。“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不仅要点检行囊、总结经验,更应当坚定理想、脚踏实地,朝着共产主义的方向继续前行。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核心任务,不断深化生产关系领域的改革,推动社会革命向纵深发展,打响打好新时代的社会主义革命攻坚战,在社会主义革命中谱写华美篇章。
(作者:刘同舫,系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研究基地负责人兼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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