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新觉:加快完善现代预算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为提高绩效所开展的计划、组织、指导、协调与约束等活动,其目的在于保障绩效目标如期有效达成。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领域改革多点突破,不断向纵深推进,现代预算制度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着力点,加快完善现代预算制度,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
全面规范透明。做到全面规范透明,首先应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而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其次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深化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等。最后应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标准科学。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行业发展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编制财政预算,是科学编制财政预算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明确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做到标准科学,一是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及时总结不同项目的支出规律,探索建立同类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模式。
约束有力。硬化预算约束是加快完善现代预算制度的内在要求。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落实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三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既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主动依法依规开展预算工作;又严格查处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做好预算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有利于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从根本上提升预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可以使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为建设清廉高效节约政府提供制度保障。为此,应着力消除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分割的现象,使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绩效衡量指标等指标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管理的评价模式与开展方式,鼓励财政部门及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同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开展跟踪评价,全面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29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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