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综述
全面构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新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逄 丽
党的十八大以来,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严格按照国务院改革总体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深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改革,有效构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保障质量安全和促进质量提升为目标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新体系,不断提高执法把关效能和服务外贸水平。
夯实监管基础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基于问题导向的出口宏观质量管理模式和基于风险监测的进口商品闭环管理模式。建成1个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数据库,成立6个风险监测国家分中心,形成1张多渠道风险信息收集网。基本建成“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C-RAPEX)。
科学的风险研判和技术支持体系基本建立。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日渐成熟,开发多套风险评估数据模型,组建了全国进出口商品评估专家委员会。
风险预警、处置和监督评价机制有效运行。口岸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追溯调查、口岸重大进口危险产品认定规则等工作机制全面运行。
目录外监督抽查的“放大镜”和“过滤网”作用充分发挥。对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进出口高风险商品实施抽查检验,使监督抽查转变为检验监管部门的一项核心职能。
实现减负增效
创新提升检验鉴定机构监管效能。发布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降低准入门槛,取消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放开对注册资本和投资人的相关限制。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理,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
建立进口旧机电监管新制度。全面取消进口旧机电备案和装运前检验机构指定,上线进口旧机电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及3个配套文件。
援外物资检验监管制度实现重大改革。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外援助物资实现市场化商品检验制度改革,出口非法检商品由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自主委托社会机构检测。
大力推广检验结果采信促进贸易便利化。制定发布了复制推广“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实施意见,目前已在13个直属局复制推广,已备案采信检验机构134家。
促进质量提升
根据风险等级科学调整进出口法检目录。分四次取消1817个HS编码的出口商品法定检验,一般工业制成品全部取消出口法定检验,进口机电类法检商品削减15%,进一步突出对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项目的检验监管。
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效应持续增强。在全国成功创建61个国家级、87个省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344家示范企业,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扩大中国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严守安全底线
完善闭环监管机制,有力保障进口消费品安全。建立和完善口岸预警布控、重点商品查验、不合格产品处置、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质量安全追溯调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进出口危险货物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将一批危险货物纳入新修订的《出境商品口岸重点查验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风险排查常态化。
打击贸易欺诈行为,促进公平贸易。建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建设。严格重点敏感商品监管,联合查处翻新和走私进口医疗器械,调查并促成进口缺陷汽车全球召回。
严格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管。已建立进口废物原料注册登记、装运前检验、口岸到货检验检疫和后续监督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完整监管体系。
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取得扎实成效。对进口煤炭实施逐批放射性、外来夹杂物和8项环保指标项目的检验监管,开展进口铁矿石和原油中铅、砷、汞等有毒有害元素监测,有效运用技术贸易手段服务国家宏观调控。
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重点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评议,做好预警、咨询、技术帮扶,提升中小微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加大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交涉力度,降低对我出口影响,维护企业利益。
支持新兴业态
构建跨境电商检验监管新模式。建成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监测中心,制定《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消费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追溯为主线的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推动进境维修、再制造产业发展。已建成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维修/再制造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20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157家企业开展了入境机电料件维修、再制造业务。
推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逐步扩大。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从4个自贸试验区扩大到8个省市,提出完善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五年来检验监管改革不断推向深入。2017年7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意见》全面系统地构建了新形势下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发展路径和步骤要求,强化了职能作用。未来,检验监管司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持续加强检验监管新体系建设。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