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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现场管理创新活动的通知

作者:网 发布日期:2023-03-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上海市质量提升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年)》等相关文件工作要求,依据《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开展上海市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的指导意见》中有关要求以及本年度全市质量工作要点中有关“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激发来自全市各区、各行业、各集团企业的广大职工参与质量改进和创新的热情,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在本市广大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现场管理活动,以及现场管理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第三方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本会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继续发挥本市质量专业社会团体切实实施推动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的作用,开展2023年现场管理质量创新活动,贯彻“以顾客为中心,以提升效率和效能为目标,以节省时间、节约资源和优化节拍为核心(‘一心’、‘二效’、‘三节’)等现场管理核心理念,构建和完善现场管理体系,创新现场管理方法工具,通过监视、测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提升现场管理水平能级,助力各类组织追求卓越和高质量发展。

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1、现场概述:

现场:产品生产、工程施工和服务提供等价值创造活动的场所,以及与之相关的支持活动的场所,包括实体或虚拟场所,或二者的结合。

现场管理:为满足顾客及相关方需求,实现组织高质量发展与追求卓越目标,运用质量管理与卓越绩效等理念、模式、标准、方法工具以及数字化等新技术,对现场各方面进行策划、组织、指导、监视、测量、改进等相协调的活动。

现场管理创新成果:各类组织在开展现场管理活动过程中,以满足或超越顾客及相关方需求为导向,在重点管理活动中,通过管理与技术创新,取得突出成效,体现现场管理核心理念的结果。

2、申报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各类组织。

3、申报范围:

本市一、二、三产业的各类生产、服务、施工、研发、管理等现场。

按照制造、市场服务、非营利服务、建造、中小企业五个领域进行申报。

4、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5、成果类别:

活动中申报的现场管理创新成果,按照领域和现场分为三个等级:标杆级、优秀级、推进级。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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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报名(4-6月)

为加强与各区、各行业、各集团公司协同创新,广泛发动,申报主体单位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本市各类组织均可报名参与2023年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活动,通过(www.my1210.com)的“上海市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公共服务平台(http://shqi.saq.org.cn/)”,进入“在线申报”,点击“现场管理创新活动”进行注册登录,并在线报名。

(二)活动推进及成果申报说明会(4月)

上海市质协会择时组织召开线上线下结合的活动推进及成果申报说明会,介绍今年的活动推进及成果申报要求、申报操作流程,以及2022年申报过程发现的需引起注意的问题。

(三)辅导培训(1-12月)

官网在线学习平台上全年开放《现场管理创新活动要求与评价》课程,围绕现场管理创新活动开展的背景,上海市质协《现场管理评价实施指南》团标的解读,以及现场管理创新成果报告编写和评价要点等内容,相关单位及人员自愿参加。

(四)活动成果申报(4-6月)

意向申报单位在“现场管理创新活动”在线平台,填写创新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2),提交现场管理创新成果报告,并附证实性材料(成果报告及证实性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五)活动组织推荐单位推荐活动成果(5-7月)

现场管理创新活动成果申报原则上均需通过各区、各行业和各集团公司等活动组织推荐单位的推荐,在推荐平台完成推荐,盖章后上传。对部分因特殊情况,确无有关单位推荐的会员单位,其活动成果可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经确认后,可选择推荐单位为“其他-市质协会员与质量推进部”进行在线推荐。

(六)现场管理创新成果评审(8-9月)

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创新成果报告及证实性材料,在形式审查后,将组织专家团队,依据GB/T 29590-2013《企业现场管理准则》国家标准以及《现场管理创新成果评分表》(附件4),开展资料评审、标杆级答辩、现场验证(必要时)等规范程序,形成现场管理创新成果的分级评价意见。

(七)现场管理创新成果审定(9月)

将邀请活动指导单位与相关专家召开活动成果审定会,确定本年度本市各领域的各项现场管理的标杆级、优秀级、推进级的创新成果。

(八)现场管理创新成果发布及宣传推广(9-11月)

将于2023年9月发布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成果名单。收集标杆级创新成果的宣传材料,通过上海质量网、“上海质量”微信公众号、《上海质量》杂志等渠道进一步宣传推广。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会员与质量推进部

地    址:长宁区泰安路74号

联 系 人:冯 岚

联系电话:021-52588821、18917180029


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2023年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活动成果申报要求.pdf

附件2—2023年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活动成果申报表.pdf

附件3—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成果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的要求.pdf

附件4—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成果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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