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产品仅5成,质量亟待提高(2015年第6期)
季志坚 / 文
童车是预期供14岁以下儿童及婴儿使用的车辆类乘骑玩具。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受益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童车产品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童车产品的安全性能及产品质量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童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0%。
儿童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童车,会引发儿童的伤害事故,严重时甚至会危及到儿童的生命安全。本次抽查的童车产品合格率仅为50%,较2014年的91.7%大幅下降。3组不合格产品都为严重不合格(见表1),涉及的不合格项目集中在“正常使用”“字体、字号”“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制动装置”“适用年龄及体重”等项目。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1)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是指按童车的操作说明,或传统的、习惯的、明显的玩?玩耍方式使用。童车在正常使用前后需满足标准中所有机械和物理性能的要求。
在所抽查的6组样品中,有2组电动童车样品分别因制动装置、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项目不符合要求而被判定为正常使用项目不合格。
儿童在玩耍“正常使用”项目不合格的童车产品时可能会导致相应的伤害乃至致命。如电动童车因存在自由轮结构而未安装制动装置时,童车停于坡上会加速下滑导致伤害;能将儿童头部套入的塑料袋(袋口周长不小于360mm、深度不小于284mm)或能完全覆盖儿童口鼻部的软塑料薄膜(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若厚度不足儿童将头套入或覆盖于口鼻部时不容易揭下,从而引发窒息甚至死亡的伤害发生。
2)字体、字号
标识是童车类玩具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合理的警告及标识能避免一些可预期的危害产生。为了能使“警告”标识起到切实的警示作用,标准中对安全警示的字体及字号也有要求,即“警告”、“注意”等不小于四号黑体,警示内容不小于五号黑体。如果安全警示的字体过小,就得不到消费者及使用者的重视,也就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警告字体小的问题,也反映出生产企业对标准的理解不足。
在所抽查的6组样品中,有2组电动童车样品其警告及其内容的字体偏小。
3)适用年龄和体重
在所抽查的6组样品中,有1组儿童推车样品存在说明书中与车体标注的预定承载体重不一致、且未在包装上标注年龄范围、预定承载体重内容。预定承载体重标注不一,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包装上未标注年龄范围、预定承载体重等内容会影响消费者的选购。若不适合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推车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给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会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童车选购使用常识
童车产品的主要类型为: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及其它玩具车辆等,其中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电动童车及其它玩具车辆占市场主导地位,这几类童车也往往容易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我国开始对童车产品实施 CCC(简称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必须通过CCC认证。消费者在选购时首先要看产品上是否有CCC认证标志。
其次,说明书是最好的老师。区别于其它产品,消费者在购买童车后可能需要自己进行组装,正确的组装是避免使用中产生伤害的有效方法。所以在购买时应检查产品有无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是否详尽说明了产品的组装方法。购买后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组装、使用及保养,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性。
再则,尽量选购功能单一的童车。童车最好“专车专用”,因为功能单一的童车,相对来说结构设计科学且合理。相比之下,合二为一或多合一的产品有时难免顾此失彼。
(1)儿童自行车。选购时结合儿童的年龄和身高,选择合适尺寸的自行车。选购时要注意手闸的闸把尺寸大小,如果尺寸过大,刹车时可能由于儿童握不紧手闸,会导致刹不住车;在选购和使用时儿童自行车上的平衡轮不要随意拆除;儿童自行车的链罩是必不可少的,无论何种链罩,都要能使儿童不能轻易碰到链条为好,以防儿童将手指伸入其中受到伤害。
(2)儿童三轮车。三轮车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伤害的挤夹点;任何可能触及的活动部位上或活动部位之间的孔隙均应小于5毫米或大于12毫米,以防小孩夹伤手指;另外,注意三轮车上的小零件对儿童是否安全。
(3)儿童推车。除了整车的结构牢固外,还要注意推车的锁紧机构和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和可靠,如果只有锁紧机构而无保险装置,一旦锁紧机构失灵,就有可能造成儿童的严重伤害事故。购买时要注意推车上围离座垫的高度是否合适,肩带、叉带、跨带、带扣、安全带等装置是否牢固可靠,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儿童不至于因安全带等装置不牢固意外跌出车外而造成伤害;在使用推车时,成人尽量不要离开推车,以防意外。
(4)婴儿学步车。购买时应考虑产品的稳定性、刚性和框架强度,尤其要检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以防儿童在车内蹦跳致使锁紧装置松脱而造成学步车自行折叠,造成意外伤害;千万不要在高低不平的路面、斜坡、楼梯口、浴室、厨房和靠近电器等危险场所使用。
(5)电动童车。购买时应考虑产品的稳定性及最大载重质量,尤其应考虑电动童车的最大速度,对于速度大于8km/h的产品,儿童在玩耍时监护的成人用步行速度很难跟上,会导致儿童脱离有效监护而引发伤害事故发生。
(6)其它玩具车辆。购买时同样应考虑产品的稳定性及最大载重质量,由于此类童车依靠人力驱动,因此必须考虑儿童手脚活动范围内是否有挤夹、剪切伤害隐患的间隙。
另外,对于包装内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除了注意厚度是否足够以外(标准要求平均厚度≥0.038mm),还应将包装用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及时收好,放在儿童不易取及的地方或及时扔弃,以免被儿童取到玩耍时发生窒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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