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
沪质协[2014]8号
关于推荐2014年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的通知
各行业质协、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
各区县质协/工作站、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国质协字【2014】19号《关于推荐2014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通知》要求,决定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推荐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推荐单位根据《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的规定和工作程序,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名?(附件1)推荐本行业/区县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经济、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绩效的企业。
二、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在企业自我评价、各行业/区县推荐的基础上,经上海市质协审核产生,不作现场评审。请各行业/区县质协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服务和组织推荐工作,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培育计划》(附件A)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寄送至。
三、各行业、区县应指导、帮助被推荐的企业单位,总结学习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做法和特点形成经验交流材料,具体格式见经验交流材料稿纸样(附件6)。所有申报材料请制成光盘(word格式。书面、光盘各一份),于2013年6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上海市质协。
四、上海市质协依据《办法》,对通过审核的先进企业授予“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获奖企业名单。
请各有关推荐单位按《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推荐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推荐费。
联系部门:上海市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地址:上海市泰安路74号
邮编:200052
联系人:周旭春 史培康
电话:52588821
传真:52588281
E-mail: shipeikang@saq.org.cn
附件:
2、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办法
以上所有“附件”请从网站:www.my1210.com首页“告示栏”或“卓越绩效模式”点击下载)。
二0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3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申报表_201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