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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3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进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 发布日期:2024-01-04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之一,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沪府令〔2023〕8号),落实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沪科〔2023〕461号)有关要求,开展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名范围

会员单位及本市相关组织,近三年获得过质量技术奖等课题成果、相关成果排名前6位的主要完成人,以及推进企业质量创新、质量攻关取得突出业绩的个人。


二、  重点方向

1、重点聚焦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领域开展质量创新与技术创新,由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并取得重大突破、形成显著成效的成果。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做出卓著贡献;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创新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3、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科学技术普及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青年人才(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  提名程序

1. 请各相关单位明确申报奖励的类别和方向,确定拟申请项目、个人后,与会员与质量推进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上海市协会参照《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有关条款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名要求的成果发放填报链接,一个网址对应一个项目;

2. 各单位根据填报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申报材料;

3. 各单位须在第一完成单位进行被提名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 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会员与质量推进部;

5. 将根据提名要求组织审查,对同意提名的项目和个人出具推荐意见;

6.进入上海科学技术奖励中心评审程序。(详见《通知》)


四、  提名时间要求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

网络提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8时。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2月5日9:00-16:30。


五、  联系方式

秘书处:蒋曙东  18917086828

会员与质量推进部:王  炎  18621362635

 

 

2024年1月4日


附件: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提名2023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进工作的通知.pdf

提名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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